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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章 是他最真實的模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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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不覺,我又來到孤緒路。

這些年,我為這附近許多犄角旮旯拍過照片。用照相機觀察和用眼睛看,得到的是兩種非常不同的感受。

後者像吃慣了的、媽媽做的菜,前者則是再也吃不到了的、媽媽做的菜。因為再吃不到,所以在面對它的時候更貪婪。

我那些關於孤緒路的攝影作品,在網上經常得到的評論是“有故事感”、“懷念”、“讓人有流淚的沖動”……

我得承認,看這些留言時我內心總是惆悵不已。

除了拍照和每年四月一日對向美芳的悼念,我從不表達對這裏的感情。我覺得它們放在心裏是溫柔的愁腸百結,說出來就未免矯情俗氣了。

今天天氣有些陰,難以找到合適的自然光影條件,我溜達了幾條小巷也沒拍到什麽東西,反而迎來一場典型的陽城初夏雷雨。

雨來得又急又猛,我就近鉆進一家雜貨店躲避。

這家店是孤緒路主街上為數不多的老店。店老板叫什麽不知道,街坊一直喊他華哥。

他好像一直都不會老,小時候看他是個三四十歲的大叔,現在看上去還是。

他拿一臺覆古游戲機在打俄羅斯方塊,見我進來,擡眼一瞥又垂下視線:“來包煙咯?”

雷雨再來去匆匆,也得有些時間。我這麽幹占人家地方也不好,便隨手指了一包,借華哥的火點燃一根。

“好久沒見了,最近忙啊?”他沖我閑聊道。

二十歲之後我其實很少來這裏,他不一定真的還認得我,只是看我臉熟,跟我搭兩句話罷了。

我也回得敷衍:“一般般,瞎忙。”

“大家都是——誒!輸了!”他懊惱地“嘖”了一聲,把游戲機扔下,頭習慣性扭向監控錄像,突然瞪大眼睛,高聲一喝。

“往口袋裏塞什麽呢!拿出來!”

話音未落,他就霍然起身大步跨出收銀臺,直沖一個貨架後面。那個貨架挺大,足以擋住我們這個位置的所有視線。

不一會兒,他就從裏面揪出來個小男孩。

“第幾次了你?東西趕快拿出來,家裏人電話號碼給我,這次非要有人來接才能放你走!”

他聲音不高,語氣也不兇,反而有幾分慢條斯理,仿佛做好了慢慢磨的準備。

小孩看不出慌張和害怕,只垂著腦袋不吭聲,順從地從口袋掏出一把金屬模型槍。

華哥道:“你要給我三倍賠償,一個月之內不準進我門,聽到了嗎?手機號!”

小孩兒低聲囁嚅:“沒……沒有。”

“什麽沒有?你爸媽你爺爺奶奶外公外婆,哪個都行,別在這裏裝!”

“沒有人。”小孩雙手交握放在身前,微微擡起頭看著華哥,“沒人在家,他們不會接你電話的,也不會來。”

“那我就報警了!”

“你……那你……報吧。”掙紮不到一句話小孩就放棄了,說完話他扭過臉看門口外面,表情空洞冷漠。

我也正好回頭,與他視線不期而遇。目光相碰的剎那他忽然露出驚訝神色,眼神在我臉上逡巡,越看越猶疑。

這麽面對面細看,我也開始覺得他眼熟。

正當我在腦中搜索這種熟悉感的出處時,他猛地朝我上前一步:“表哥!”

“……”

與此同時,我也想起來了——他就是孤緒路十六號現任住戶家那個孩子,向美芳的不知道是哥哥還是弟弟的兒子,我的便宜表弟。

上一次見到他,他應該還只是剛上小學一二年級,小小一只,感覺沒比華哥的收銀臺高多少,現在看起來已經是個大孩子了。

他叫什麽來著?

“那個……你,”我跳過點名相認環節,指指收銀臺上的模型槍,“什麽毛病,一支槍沒錢買啊?還用偷的!”

身邊唯一的孩子茉莉是個聰明省心的小寶貝,我訓人技能修煉不足,開口沒什麽水準,一味兇巴巴。

這便宜表弟看來卻是個被罵慣了的,聽完我這句質問不怕反笑,還自來熟地黏上來:“表哥,你也算我家長,你幫我賠吧,檢討書幫我簽個名字!”

“……”我被這等不要臉震撼了。

不等我表態,他又立刻回首問華哥:“老板,我表哥領我走行不行?”

華哥斜身靠在臺上,瞇眼看向我,從抽屜裏翻出一個筆記本:“要看你表哥願不願意了,你先把檢討書寫一寫。”

小混蛋聽了,屁顛屁顛過去拿筆攤開本子,落筆飛快。

華哥低眼看他一下,搖搖頭,沖我無奈嘆氣:“慣犯了,家裏人都不管,今天要不是你在這裏我肯定送派出所去。”

我無話可說,尷尬笑笑。

意外當了回冤大頭。收拾完這攤爛事,外面雷雨也近尾聲,路上已經有不撐傘的行人。

便宜表弟撿了便宜倒還算會賣乖,圍著我左一句感謝右一句恭維,還表示要還錢,拉住我就往十六號走。

我口上默然不語,心裏卻難以無動於衷——那棟已經不屬於我的家的房子,就跟過往的遲雪一樣,是我可望不可即的東西。

自向美芳去世起,我已經太久沒有踏入過那個院子。所以我根本沒有拒絕眼前這份邀請的骨氣,只好任小混蛋拖著再次靠近它。

院子和我記憶中出入不大,不過靠小房間窗臺的合歡樹長得更高大了;謝天謝地謝謝陽城人一致的養花愛好,東南角的花圃竟絲毫沒有敗落,月季正盛開;只是花圃旁多了間小屋,一條毛茸茸的薩摩耶在裏面朝我們張望喊叫。

“喊什麽喊什麽,不是壞人!”

小混蛋語帶寵溺地訓它兩句,它馬上“嗷嗚”一聲消停下來,四腳徘徊,很想出來。

“表哥,跟我上樓吧,我的錢在房間裏!”

我回過神:“嗯。”

小混蛋一把推開大門,那一瞬間我竟感到無比緊張,心臟難以自控地縮成一團,簡直發痛。

當眼睛真正看見屋內景象,那種近乎窒息的痛便仿佛從高空墜落的重物獲得了依托,慢慢放松、舒展,最終平安落地。

痛隨之消失。

眼前是完全陌生的場景,我失望的同時大松一口氣。

真跟小混蛋踏入門中,心理負擔也不像以為的那麽大。甚至連走進曾經居住多年的房間,也因為一眼認不出來而差點沒意識到自己身在何處。

“……其實我有錢的,我每個月有兩千塊零花錢呢,有時候還更多!老板要我賠十倍我也賠得起……表哥,這個給你!”

小混蛋把一個黑色大木盒重重推塞到我手上,我才猛然發現自己其實飄飄忽忽的。木盒的重量掂在手裏,人總算回了神。

“幹嘛?”我揚揚眉。

“你看嘛!”小混蛋獻寶似的望著我,期待我自己打開盒子。

小破孩兒腦子裏不知道在想什麽。我打開盒子,見裏面是一整盒人民幣,疊得整整齊齊,少說也有幾萬塊。

大概是從我臉上捕捉到驚訝,小混蛋更得意了:“我和其他人不一樣,他們愛亂花錢,我喜歡攢錢,所以我錢可多了!”說著,他從裏面揪出一把塞進我懷裏,“表哥,這是還給你的!”

“……”我雖然窮,但也不至於從一個小屁孩手裏斂財。

沒搭理他,把盒子和錢都放在桌上,我徑直走到窗邊。

過去很多次在小路對面凝望這裏的時候,我都想知道,現在從這個窗子看出去到底是什麽感覺,鮮花滿枝椏的合歡樹是否如我想象中那麽美。

終於,我站在了這個視角。

目光貪婪地在視野範圍內來回巡望,很快感覺眼睛不夠用,便舉起相機拍照。

小混蛋一開始還在我身邊嘰嘰喳喳,過一會兒就自討沒趣地閉嘴了。

我取盡眼前景,拍遍每一個角度。最後一張,我對準自己二十多天前站的地方,一點點調整光圈和聚焦,選取最好的狀態,然後將食指靜靜放在快門鍵上,等待感覺最佳的那一刻。

然而就在這時,一對人走進我的鏡頭。

他們推搡拉扯,走在前面的顯得不耐煩,走在後面的氣呼呼。這本該是破壞我取景的亂入,然而“那種”感覺不期而至。

每個攝影師都有自己的迷信,我也許算不上正經攝影師,可拍了這麽久也有一點自己的信念——我信感覺。

沒有什麽比“那一刻”更重要。

只要它來了,不管鏡頭中是怎樣的情景,有什麽意外,它都應該被捕捉。

我不願為任何情況放棄這一刻,循常按下食指,抓取這個命定的瞬間。

而鏡頭中的人就是在這一瞬擡頭朝我望來,那雙漂亮的眼睛中還帶著一絲介於煩躁和冷淡的情緒,表情是沒有任何提防和準備的樣子,是他最真實的模樣。

這個模樣,我小時候常常看見。

非但會看見,我還得在看見之後想盡辦法哄他,逗他,把他的煩躁啊不耐煩啊不開心啊,統統清掃幹凈。

我一度認為,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懂如何抹平他蹙起的眉頭,沒有人比我更清楚他的喜怒哀樂。

可惜,現在我不是那個人最懂他、最會哄他的人了。拍下他和小情人鬧矛盾的一幕,實在我不是我的理智意願。

這張照片,想必是留不住的。

“我先走了。”關上相機,我轉身面對小混蛋。

見我動了,那家夥立刻站直,眼瞪瞪地看著我,一副很怕我走的樣子。

唉,小孩子。

我心生惻隱,忍不住多嘴幾句;“再想引起別人的註意也不應該偷東西,你不是小小孩了,別人不會理解你同情你的,只會真的把你送派出所,知道嗎?”

“知……知道,我都快六年級了!”

“那就好,以後別犯了。”

“嗯……”他連連點頭,黏過來,“表哥,我以後沒人玩的話,可不可以去找你?”

“你怎麽找我?”

“給我你的手機號!”

好家夥,夠會見縫插針的。

我回到課桌旁,隨便找一張白紙寫下號碼給他,然後抱著相機去向大明星認錯請罪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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